沙特商务部市政违规处罚表中的销售与电子支付违规罚款
2026年10月17日
《乌姆古拉报》(Umm Al-Qura)于伊历1448年5月(Jumada al-Ula)3日(公历2026年10月14日)公布了与商务部职权相关的市政违规处罚表。该表标题注明的年份为伊历1444年(公历2023年),刊登于官方公报的“条例与法规”栏目。该表规定了一般销售违规和电子支付违规的罚款,以及每项违规的整改期限和重复违规规则。
概要
该表规定许可证持有人(مالك الترخيص)对表中所列全部违规行为承担责任,无论其为商店、企业还是面包店。多数罚款根据市政秘书处(Amanah)或市政当局的分类,在1,000里亚尔至200里亚尔之间分级,并在警告后给予14天的整改期。对于部分违规行为,包括退换货违规和电子支付违规,重复违规时罚款加倍。
处罚表的适用范围及适用对象是什么?
表末附注规定:“本表适用于属于商务部职权范围的事项”。附注还指出,本表的适用不得与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和决定赋予其他部门的职权相冲突。表中第8项“销售违规”项下的违规行为分为两部分,即一般销售违规和电子支付违规。
谁对违规承担责任?
该表在“违规责任人”一栏中,所有条目无一例外均列明为许可证持有人。由此可以理解,该表将罚款指向许可证持有人,而非实际进行销售的员工,但宜在每个具体案例中加以核实。该表还规定了违规的计算单位:有的按商店或企业计算,有的按每个品类、每件产品或每次违规计算。
一般销售违规的罚款是多少?
第1/1/8项规定了拒绝销售的违规,第2/1/8项规定了拒绝开具发票的违规。两者的罚款在第一类均为1,000里亚尔,随后依次为800、600、400里亚尔,至第五类为200里亚尔。第5/1/8项对未在陈列商品上标价的行为处以相同罚款,并要求纠正违规。
第9/1/8项涉及持有和陈列来源不明或含有误导性信息的商品,该表将其列为严重违规。此项违规不适用警告,也没有整改期,罚款从5,000里亚尔至1,000里亚尔分级。第10/1/8项对违反能效标签规定的行为,在所有类别中均按每件产品处以200里亚尔罚款。第11/1/8项对未开设企业专用银行账户的行为处以5,000里亚尔至1,000里亚尔的罚款,整改期为30天。
超过规定价格的罚款如何计算?
第3/1/8项涉及供应类商品(السلع التموينية)售价超过商务部长决定所规定的价格。第4/1/8项涉及售价超过主管部门决定所规定的价格,两项违规均按每个品类计算。该表规定罚款为规定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但不超过100,000里亚尔,且不低于5,000里亚尔。
已公布的文本未说明差额是否乘以售出数量,还是每个品类只计算一次。因此,在评估该违规对贵企业的影响之前,宜咨询法律顾问。
面包店和补贴面粉的相关违规有哪些?
第6/1/8项对面粉、面团或面包的浪费超过企业每周分配量5%的行为予以处罚。该违规的罚款从第一类的5,000里亚尔至第五类的1,000里亚尔。第7/1/8项针对依赖国家补贴面粉的企业重新包装面粉或将其用于分配用途以外的行为。该违规的罚款根据市政秘书处或市政当局的分类,从10,000里亚尔起至2,000里亚尔止。
第8/1/8项要求领取补贴面粉的全自动和半自动面包店提供扁面包(الخبز المفرود)和长条面包(الصامولي)。违反该规定的罚款根据类别从1,000里亚尔至200里亚尔不等,并须纠正违规。
退换货和广告方面有哪些义务?
第12/1/8项对任何未规定处罚的违反销售法规行为设定罚款,其下细分出十项具体违规。其中较主要的包括企业不遵守退换货政策,以及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与最终销售价格不一致。还包括在经营场所、文件、单据或广告中使用“售出商品不退不换”或任何类似表述。
细分违规还包括所提供的产品信息不真实、联系方式不真实,以及发票未包含产品或服务的简要描述。此外还包括未经商务部同意撕除封闭标签或“要求前往审查”标签,以及违反与所颁发许可相关的折扣和商业竞赛条件。还包括对国家标志和徽章以及宗教和宗派标志和徽章的冒犯性商业使用。上述每项违规的罚款为1,000里亚尔至200里亚尔,重复违规时加倍,并须纠正违规。
电子支付违规的罚款是多少?
第1/2/8项对未提供有效且可随时使用的电子支付方式处以1,000里亚尔至200里亚尔的罚款,整改期为14天。第3/2/8项对拒绝使用电子支付方式处以2,000里亚尔至400里亚尔的罚款。其整改期仅为7天,是表中最短的整改期,两项违规在重复时罚款均加倍。已公布的文本中,电子支付违规项下未出现编号为2/2/8的条目。
整改期限如何规定?罚款何时加倍?
多数条目在警告后给予14天整改期,下表列出主要的整改期限和重复违规标准。部分条目的“重复违规标准”一栏规定,重复违规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计算。
| 违规行为 | 警告后的整改期限 | 重复违规标准 |
|---|---|---|
| 拒绝销售 | 14天 | 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 |
| 面粉、面团或面包浪费 | 14天 | 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 |
| 持有和陈列来源不明或具有误导性的商品 | 无整改期(属严重违规) | 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 |
| 未开设企业专用银行账户 | 30天 | 已公布文本中未规定 |
| 所提供的产品信息不真实 | 14天 | 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 |
| 违反折扣条件 | 14天 | 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 |
| 未提供电子支付方式 | 14天 | 自处以罚款之日起14天后 |
| 拒绝使用电子支付方式 | 7天 | 已公布文本中未规定 |
该表规定,第11/1/8项、第12/1/8项及其细分项以及电子支付违规在重复违规时罚款加倍。至于第1/1/8项至第10/1/8项,已公布的文本未明确其重复违规时的特别处理措施。
现在应当做什么
首先检查店铺的标牌、发票和广告,删除任何禁止退换货或表达类似含义的表述。确保发票包含产品或服务的简要描述,且公布的价格与最终销售价格一致。
其次定期检查电子支付设备,确保其有效且可随时使用,并培训员工不得拒绝顾客的电子支付。检查所有陈列商品的标价,以及每件需要能效标签的产品是否已贴有标签。
如果贵企业是领取补贴面粉的面包店,应每周监控浪费比例,并记录面粉按分配用途使用的情况。如尚未开设企业专用银行账户,应确保予以开设。
收到警告时,应准确记录其日期,在整改期届满前纠正违规,并保留证明已纠正的材料。在获得商务部同意之前,不得撕除张贴在企业入口处的任何封闭标签或“要求前往审查”标签。
常见问题
违规罚款由员工承担还是由店主承担?
该表规定许可证持有人对表中所列全部违规行为承担责任,无一例外。该表未提及直接由员工或工人承担任何罚款。
在处以罚款之前是否有宽限期?
多数违规适用警告,警告后通常给予14天的整改期。例外情形是持有和陈列来源不明或具有误导性的商品,因其属于严重违规,既不适用警告,也没有整改期。
为什么不同城市的罚款金额不同?
该表根据市政秘书处和市政当局的分类,将罚款金额分为第一类至第五类共五个类别。已公布的文本未说明每个市政秘书处或市政当局的分类,因此需要核实店铺所在市政当局所属的类别。
该表是否适用于所有商业违规?
根据表末附注,该表适用于属于商务部职权范围的事项。其适用不得与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和决定赋予其他部门的职权相冲突。
如果贵企业需要审查其对该表的合规情况,Perfect Solution Lawyers and Consultants 的治理与合规团队可以为您提供协助。您也可以申请会面,与我们的律师讨论贵企业的情况及适当的措施。
官方来源为《乌姆古拉报》公布的处罚表,可通过此链接查阅。
本文仅供一般普及之用,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能替代就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